有时会有一些学生、同工来开会、办聚会、小组等,但他们都爱整洁,不会把这里弄得乱七八糟,脏兮兮的。(有时还会帮我把厨房里洗好的碗碟、锅子整理好:-P)
大部分的时间,这里很安静,而更大部分的时间,我和博文都不在家。对我们而言,影响不大。
直到《失踪的雨伞》这部“好戏”上映……
剧情简介:
一个下着雨的傍晚,我们回到学生中心,发现很多学生和同工为了事工,在学生中心逗留到很晚,我还在心里称赞他们:“真难得啊”。而后我因为要煮饭,像平时一样,把湿了的雨伞打开、放在大厅,穿上围裙就在厨房忙得团团转的。在厨房吃饱后我们俩就进入我们的房间(严格来说,这才是我们的家),享受我们的私人空间,让他们在大厅自由发挥,河水不犯井水的,多好。
第二天出门后,我发现自己忘记带伞出门,就和博文共撑一把。
提醒自己,回家后一定要记得把雨伞放进书包里哦。
第三天早上,当我想把雨伞放进书包时,走到放雨伞的地方,才发现,我的雨伞不见了?!
怎么会?我非常记得自己就是把雨伞放在那里任它风干……我也很记得自己并没有把它收起来……一直在脑海里重温那些片断……结论是,它就这样蒸发了(天气明明很冷)。
博文叫我冷静一些,他会帮我找出来。(怎么冷静?雨伞在自己的家里、不是在购物中心,是在自己的家里不见了!!)
问过住在楼上的邻居,他们都说没有帮我们收起来……
脑海里升起一个字:“偷”
有人把我的雨伞偷走了。
随之而来的,是极度不甘愿和生气。
我有一万个理由生气,因为那是我的雨伞!
博文说:“可能是别人不小心拿错了?”
“就算拿错,也会有另一把不属于我的,留在现场啊!” 我辩驳。
我不是不愿意让别人借用我的雨伞,但是我非常不喜欢别人不问自取,然后,还要一去不回!
就算我不在场没办法问,能不能写个字条呢?能不能托这间屋子里其他的人传话呢?什么情况会赶时间到直接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拿走?
气死我了!!*冒烟*
我明知道生气对我百害而无一利,当下,我还是没办法宽容地说,哎呀,就十多块钱的雨伞,再买一把好了。当做是祝福别人好了,也许对方真的非常需要呢?
我不是没有钱再买一把……
那我到底是怎么回事?
整理过自己的情绪,我发现,是原则的问题。我觉得自己的原则被侵犯了,所以我就是吞不下这口气。
另外,我发现自己很喜欢这把雨伞。我很难找到耐用,又有气质,又不贵的雨伞(就是因为把顶端的玫瑰花,我这个花痴!)
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博文那把烂伞上,我应该可以很温柔地跟博文说:
“没关系啦,反正别人需要到,就送出去吧,我们再买一把。”
我这个自私的人啊!只愿意给别人次等的祝福!
这还不要紧(真的不要紧?),雨伞不见后的几天,因为是雨季,几乎每天都下雨,而每次下雨,我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痛恨那个“偷伞贼”。(是的,很幼稚的我,就这样给人家取了一个名字)
心里就是一阵揪痛。
唉。生气,就是和自己过不去。为小事而气死了,真的不值得。
可是我就是,说得难听,就是不想那么快忘记这件事。
那么快就原谅那个贼,未免太便宜他了吧?
(做旁观者的,看到我这样,你一定觉得我很可笑,我气死了也换不回那把伞,那个人不知道我这么气啊,有什么便宜不便宜的)
写到这里,我也快被自己气死了。:-(
我的原则被侵犯的时候,意味着,我还是紧紧捉住自己的权利。
有原则不是不好,可是如果我的原则可以大到不断地影响我,使我不肯饶恕、一直怀恨的话,那这原则,要来做什么呢?
我也发现自己很骄傲。当我为他人定罪的时候,我没有给对方任何申诉的余地,我就是认定对方有罪。
但我没有为他人定罪的权利啊,就算雨伞真的是我用钱买的,我也只是管家,我并没有拥有权啊,主若要用它来提醒我、塑造我,我不是早说了一句:“我愿意”吗?
我能不能不要只是看见雨伞不见了,而是看见这件事背后,主要教导我的功课?
每个雨天,我能不能不要想起自己的雨伞被拿走了,而是想起,
上帝不只用那把伞祝福了别人,也祝福了我?
上帝对我说:
爱雁,你知道吗?你总想到自己不见了什么、失去了什么。但是你却没有看见自己拥有的是那么多。你有能力买的,何只一把雨伞呢。
你硬要捉住一把你以为很美丽的雨伞,却看不见那个下着雨的夜晚,对方因为这把伞,心里充满着感恩。
你硬要认定对方偷了你的伞,却排除掉任何可能性的误会。也许像博文说的那样,对方真的问了,可是因着当中沟通上的误会,让你以为对方不问自取?
不管怎样,我要你专注的,不是这世上的事,你知道的。
把你的眼界放远一点,不要只是看到眼前这芝麻绿豆的小事。
看看我想的是什么,我要你做的是什么。靠着我给你的力量,你胜任有余。
于是。我,释怀了。
感谢上帝帮助我处理了这雨伞事件,感谢他没有因为我常冥顽不灵而选择放弃我。
在他爱的护航下,我又可以撑起另一把伞,走在狂风暴雨中,走向他为我预备的未来。